第四百一十七章 同在山中

奇怪,真的很奇怪。

柳如月的心里越想越不对劲,

以前,她和朱承平去哪里小住,都会带上府里的厨子,或在附近雇一个。福贵虽也能做点东西吃,手艺还行,可毕竟不是专门的厨子。

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但是,柳如月知道,她不能离开。不是因为她离开不了,想走,总是想得到法子的。尤其福贵看起来一点儿也不没有怀疑过她。

但是,柳如月得想想朱承平。

如果她就这样离开,那到时一定会与朱承平生隙的。她决定在这里等四五日。嗯,说起来,谢宛云斩头也就是三日之后了。

三日、四五日?

这其中,有什么关系吗?

柳如月完全没有想到朱承平是拿她来威胁玉皇贵妃。

在她的心里,虽然觉得朱承平对谢宛云更胜她一筹,但是,这里头,毕竟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谢宛云差点儿死掉。人对失而复得的东西总是会更珍惜一些的。

以前,谢宛云在的时候,朱承平可是一向对她比较好的。

一定是因为他们在一起的时间长一些,前一段时间又因为香槿的事情起了予盾,而谢宛云和朱承平在一起的时间短,又经过了这些事。

所以,才会让朱承平对谢宛云产生了这种比较强烈的感情。

但是,以后的日子长了,这种因为危难产生的感情会逐渐淡化,而且,他们之间又有了共同的孩子。这一点,是谢宛云不能比的。至于孩子并不是朱承平的事情,只有她、乔厉和可心三个人知道。朱承平并不知情。所以,柳如月就忽略了这一点。

在她的心里,朱承平对她仍然是有情的。

所以,她并没有往那方面想。

柳如月安心地在这里住了下来,后来发现,原来这里是夕山。夕山这里景色十分优美,到处都被白雪覆盖,形成了银妆素裹的世界。

而白色世界里,偶尔出现的一树树红梅,则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这里的山上,红梅并不遍植,而是时而在溪边,时而在峭壁,时而在路边,这样安排倒别有一种雪中寻梅的乐趣。

京城富贵人家计多都在这里有别庄,侯府也有。

只是,却不是这一处。

这一处,比侯府的别庄要小多了,也没有下人在此。显然,朱承平并不希望别人知道他们来了这里。

在这里居住,生活多有不便,不过,却也让人轻松了许多。不像在侯府的时候,总有一种十分压抑的气息。

柳如月住在夕山里,而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和她居在同一座山里。

挥舞的鞭子将雪卷得飞了起来,形成了一条雪龙,武霸天在山中已经呆了许多天了。从朱承平将谢宛云带走之后,他就进了山,一住就许多天了。夕山有一种火狐出没,它们皮毛是极为绚烂的红色,就像燃烧的火焰一般。虽然红色在冬天是极为鲜明的颜色,按说应该目标明显,极为好猎才对。可是,一是数量稀少,二是,它们的个头极小,速度却超乎寻常地快,简直像闪电一般。因此,极为难猎。一张雪狐皮可以卖到数万两的天价。

武霸天每年冬天都会进山猎狐,当然,他猎狐不是为了银子。数万两对平头百姓家是一生都难得的财富,对他而言,却不算什么。

他喜欢的是那种追逐的刺激感。

武霸天是少有的每年都会有收获的猎手。

不过,今年,他还没有收获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