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女主的忽悠技能还算很高的

我的名字叫做【最喜欢把矮矮个的妹纸举高高然后看……被踢脸了。】

因为樱的以死相逼,我不得不向她承诺,绝对不会抛弃她。

也就这样,我身边的拖油瓶已经确认了。

啊,好麻烦。

但是我必须去一趟远坂家,所以我再次的询问了樱。

给我的回答是……

冰冷无比的目光和不知道从哪拿出来的餐刀。

“对不起,是我错了。”

“如果你抛弃了我,我马上就自杀。”樱拿着餐刀抵住了自己的脖子,感觉她的动作已经相当的娴熟了。

“别用自杀威胁我啊,我都说过不抛弃你了。”我伸手把樱手上的餐刀拿走,丢的远远的。

然而,樱并没有反抗我拿走她手上的餐刀的行为。

仔细的一看。

呵。

这熊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身上准备了四五把利器。

这装备是要拿来刷副本吗?虽然我也差不多,没有资格说她就是了。

“我要和姐姐一起去,不是回家。我想要告诉爸爸,我已经不是间桐樱了,也不是远坂樱。从今以后我就是,姐姐的樱。”

哦哦哦。

糟糕,糟糕……

这孩子怎么老是时不时的说一些让人害羞的想要撞墙的话。

为什么说的人是她,我却害羞的想要撞墙。

话说我已经开始撞墙了……

#这样的樱似乎写崩的感觉#

#没关系,反正也没写正常过#

“姐姐,脑门没关系吧?”

“没关系,没关系。只是出血了而已,我是吸血鬼,马上就好了。”说着,用毛巾擦了擦满是血的脸。

樱接过我手上满是鲜血的毛巾,然后看着我的额头有些愣愣的。

“伤口不见了。”

“因为我是吸血鬼嘛,愈合能力超强的。”

这种强大的愈合能力能够作用的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虽然我没有丧心病狂的去试试改造后的我的那一层是否有着同样的愈合能力,但是还是小爽了一番。

咳咳,跑题了。

因为这种强大的自愈能力,这将是我接下来参加战争的一大依靠。

而能够威胁到我的,最直接还是金闪闪。

鬼知道这家伙会不会弄出一把对吸血鬼的武器。

“都是你的错啊,召唤闪闪出来干什么啊……”

#时臣,这还是你的锅#

世界的修正力还是非常的强的。

就算是没有了蓝胡子和雨生龙之介的屠杀,肯尼斯与切嗣的相爱相杀。

言峰璃正也没有被肯尼斯杀死。

然而。

言峰绮礼却依然和吉尔伽美什之间达成了要享受愉悦的协议。

就在今晚,言峰绮礼拿着时臣送给他的azoth剑缓缓的走向站在窗口的时臣。

杀了他,就能找到自己一直追求的那个了。

一道寒光,言峰绮礼毫不犹豫的把手中的剑刺了过去,朝着时臣的心脏。

就在这个时候,时臣忽然发觉窗外飞来一道光。

下一秒就击碎了窗户的玻璃带着破空声插入身后的地板中。